Page 257 - 《水产学报》2026年第2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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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水    产    学    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0 卷

              担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工作的                   32 家高等       中,采用主体无资质或资质标准较低的检验报告
              院校和科研院所,仅有西南大学和海南省海洋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替代鉴定意见,而这样的规定模糊了二者之间的
              渔业科学院      2  家单位在司法行政部门进行了登记。                   界限,导致应当予以更加严格审查的检验报告,
              农业农村部批准的           31  家渔具鉴定工作单位中,               适用了较宽松的鉴定意见审查标准。此外在民事
              29  家不具有主体资质。有学者对因渔业资源损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诉讼中并无关于检验报告如何适用的依据,即在
              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分析,发现经具有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民事诉讼中存在法律规范漏洞。
              体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案件仅占样本案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采信程序欠缺规范  鉴定意见被审判人员
              的  3.38%,而   37.34%  的样本案件的认      (鉴) 定主体        广泛依赖,即“以鉴代审”的现象十分常见,凸显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出渔业资源损害司法鉴定意见的采信程序极度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8]
              涉及市、县级渔业主管部门,其中不乏执法机构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缺规范。审判人员应当对渔业资源损害司法鉴定
              上述以政策性文件授权部分单位参与司法鉴定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意见逐步进行程序审查和实质审查。程序审查指
              作,却并未实质性推动设立相应鉴定机构的做法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该渔业损害鉴定意见是否具备证据能力,这要求
              与我国渔业资源损害司法鉴定登记管理体制相矛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官要对鉴定机构及人员是否具备主体资质、实
              盾。此外,政府直属事业单位,甚至执法机关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体要件、程序要件以及形式要件进行审查 。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10]
              为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,其中立性存疑,从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从有关数据 来看部分法院在审查时并未按照规定
              而进一步影响鉴定的客观性、权威性和实效性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执行,对无鉴定资质的机构或个人出具的检验报
               2.2    鉴定采信不规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告多数情况下也予以认可。实质审查是指法官应
                    检验报告定位不明确  司法实践中申请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当就鉴定意见中渔获物的价值和损失等方面进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鉴定的标准、结果是否合理进行审查,以保证鉴
              定主要包括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鉴定或法院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定意见具备成为证据的足够证明力。根据证据规
              职权鉴定以及刑事诉讼中公检法各自申请鉴定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则,鉴定意见只是科学问题的判断,不涉及法律
              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性的评价,因此,审判人员不能直接以鉴定意见
              情形。接受委托的机构主要有司法鉴定部门、高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为渔业资源损害案件判断的依据。但司法实践
              等院校和科研院所、政府下属事业单位、企业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,鉴定意见的真实性难以在交叉询问中得到有
              人或专家个人。其中未经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的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效检验 。法官对环境科学专业知识的缺乏会导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11]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
              位或个人出具的意见应当称为“检验报告” ,与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致法院未经实质性庭审便直接将鉴定意见作为定
              定鉴定机构所出具的鉴定意见相区分。目前法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案根据。程序审查的虚化和实质审查的缺位共同
              中关于检验报告的地位尚无明文规定,但实践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导致了鉴定意见采信程序不规范,进而影响渔业
              大量检验报告却在庭审中适用。我国《刑事诉讼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源损害司法鉴定意见采信的规范化发展。
              法》和《民事诉讼法》中的              8  种证据类型并不包
              含“检验报告”,因此不能将其认定为法定证据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3    鉴定保障机制不健全
              型。而在司法实务中,检验报告被赋予了鉴定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鉴定费用高昂  鉴定费用高昂已成为当事
              见的地位并呈送于法庭进行质证,且大多被审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申请司法鉴定的一大阻碍。原告通常因为鉴定
              人员直接采信 。在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费用过高而放弃诉讼;被告也常出于成本的考量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9]
              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(下称《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审理过程中放弃质证或在质证环节因并未提供
              事诉讼司法解释》) 修订前,将具有专门知识的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相应鉴定意见而败诉。鉴定费用的影响因素可归
              出具的报告称为“检验报告”,2021              年修订时,第           纳为两个层面:客观层面,部分渔业资源损害司
                    ②
              100  条 将其称为“专门性问题报告”,规定其可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鉴定中存在因果关系判断困难的特征,要求鉴
              为证据使用,但要依照鉴定意见的规定进行审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定机构需要组织大量调查和研讨,不断更新鉴定
              认定。换言之,目前我国一些渔业资源损害案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方案后出具鉴定意见,因此鉴定周期往往较长;
               ①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组在《醉驾案件中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报告的认定》中提及:非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成果统称“检验报告”或者“报告”。
              故本文中将非鉴定机构出具的结论称为“检验报告”。来源链接:https://baijiahao.baidu.com/s?id=1741282004050615860&wfr=spider&for=pc。
               ②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第                100  条:“因无鉴定机构,或者根据法律、司法解释的规定,指派、
              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报告,可以作为证据使用。对前款规定的报告的审查与认定,参照适用本节的有关规定。
              经人民法院通知,出具报告的人拒不出庭作证的,有关报告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。”
               ③ 前述提及符合资质的鉴定机构仅占统计样本的          3.38%。

              https://www.china-fishery.c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水产学会主办    sponsored by China Society of Fisheri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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